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对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管理。”为加强地质资料管理,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有效期8年,为确保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衔接,解决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将近年来地质资料管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需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对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管理。”为加强地质资料管理,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有效期8年,为确保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衔接,解决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将近年来地质资料管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需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日前,《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施行。围绕《规定》的制定背景、主要制度亮点和贯彻实施,《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采访了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以下简称《意见》)。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的出台背景、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成的科技强国,应当具有居于世界前列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整体跃升,增进人类福祉,推动全球发展。
近日,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矿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2015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以下简称6号文),建立并实行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监管、推动矿业权管理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及矿产资源管理实践不断发展,6号文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亟须进行全面修改并提升制度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