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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八月一日起施行
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八月一日起施行,对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4项国家标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5月15日,自然资源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自然资源部于4月底出台了《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4项国家标准。
这是国内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边开采、边修复”的生产矿山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4项国家标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等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源头保护与全过程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等相关单位,编制了上述4项国家标准。
这批国家标准充分展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紧密衔接,同时借鉴了国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吸收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适应性管理等国际先进理念,总结了我国的成功经验,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明确了6个重点环节的工作要求。其旨在引导企业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如减缓保护、预防控制、复垦修复等,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开采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及时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和增强矿区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王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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